美容院赠送项目及业绩损失管理规定

关于赠送项目管理规定
1. 美容师和顾问未顾客申请额外的优惠,必须先与美容主管申请,再由美容主管向店长申请,店长有权根据公司要求决定是否同意,批准后方可赠送,员工不得私自答应客人赠送优惠,否则自行承担。

美容院赠送项目及业绩损失管理规定


2. 对第一次来试做的客人必须用赠送膜,而不得使用消费膜。


3. 员工领取试用装,必须先在收银处登记,收银核对此试用装的品种以前该顾客是否领用过,如以前已领用,不予发放;每次只限2个,如核对无误后再由店长或美容主管签字后方可领用。


4. 客人包卡或疗程内有附加的赠送项目,美容师必须存整个疗程中进行合理搭配,如到了客人疗程已快做完了,而赠送项目一个也没做过,则所有给此顾客做过美容的美容师,都按乙类过失处理。


5. 客人包卡在未付清全部款项之前,不得擅自给客人做赠送项目。


6. 美容师和顾问为配合业绩赠送给客人的项目、产品以及卡的费用,由员工自己承担。


7. 美容主管严格把好赠送关,光子赠送每位客人累计不得超过3次。


8. 凡是赠送的光子疗程只允许用旧光头。


9. 凡是赠送项目的有效期均为从办卡之日进一年时间,在赠送项目上必须有店长(或副店长)签字,如无签字,此疗程项目无效,如超过有效期客人要求做的,费用由指定美容师或顾问承担。


10. 院内搞活动如由赠送项目和礼品的,享受此赠送的客人的指定美容师或顾问必须填写“赠送项目申请单”,做好登记,活动结束后叫副店长核查。
*本制度责任人:顾问、美容师;检查长:店长、副店长。

关于业绩损失的责任承担
1. 如店内员工不论何种原因引起客人不满而投诉,若客人要求补偿,或导致当此消费项目全部免单,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。


2. 客人已明确表示不交订金而美容师或顾问仍强迫客人交订金,引起客人不满而投诉,因此造成客人退卡的,全部损失由当事人承担。


3. 客人进店接收服务,不得自带产品。如一经发现美容师给客人使用自带产品,则扣除当事人3个月的基本底薪,并在3个月后按降级处理;由此给顾客造成的一切损失,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。


4. 顾问的服务要周到,与美容师的配合要默契。如发生三次以上美容师投诉该顾问对自己的客人服务不到位,专业度不够,引起客人不满,或顾客投诉该顾问一次,则店长或副店长有权将客人转给其他的顾问。


5. 客人需交款,在美容师没有时间的情况下,告知其顾问带领客人去交款,无论由于什么原因此次交款没成功,下一次客人来时将此款交上,由此产生的业绩算做美容师的。且当次顾问按乙类过失处理。


6. 因过度推销而引起客人不满而导致退款,所退金额由该员工承担。


7. 若因顾问或美容师推荐错误而引起客人不能使用产品而引起退款,或客人皮肤过敏是由于指定服务人员推荐不当、操作错误引起,则所有损失由指定服务人员承担,包括免单费用和脱敏护理费用。


8. 口服玫瑰及卵巢保养任何针剂,必须事先确定其是否有此产品的禁忌症,确认无误后让客人在《顾客反应表》中签字确认方可,如未按此程序操作引起的一切问题,包括客人的伤害赔偿及店内损失,均由推荐者承担。


9. 由于服务客人投诉而此次金额变成赠送者,该此金额由当次的责任人全额承担。


10. 由于美容院产品过期而使客人皮肤产生过敏的,收银和美容师按严重过失处理。
11. 如出现错单、跑单,责任人除全额赔偿外,另按乙类过失处理。


12. 美容师在进行仪器操作时,须按正确使用方法操作,如因使用方法不当,对顾客造成伤害的,当事人要承担对顾客的赔偿责任,如有仪器损坏,同事赔偿仪器维修、更换费用,并按乙类过失接收处罚,情节严重的按甲类过失处罚。


13. 美容师与顾问必须掌握所有产品的相关知识,并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,如因美容师或顾问的判断失误,造成客人过敏等不适症,构成伤害的,当事人要承担对客人的赔偿责任,并按乙类过失接收处罚,情节严重的按甲类过失进行处罚。


14. 美容师或顾问在销售内衣时,须将正确的穿着、洗涤和保养方法告诉客人,如因未告知而导致客人穿着、使用不当造成退货的,由当事美容师、顾问负责赔偿损失。
*本制度责任人:顾问、美容师;检查人:店长,副店长

发布者:美业店长通,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mydzt.net/guanli/caiwuxitong/596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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